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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潍坊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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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10    

市直各部门:

  现将《潍坊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数字潍坊建设专项小组

                            2020年6月8日

  潍坊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0-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根据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数鲁专组办发〔20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以“城市大脑”建设为基础,深化数据“聚、通、用”,打造全量汇聚的数据中枢,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全面优化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群众办事更加方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数字经济活力迸发,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通过两年的试点建设,符合省四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打造独具潍坊特色、国内先进的新型智慧城市,让全民普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全面助推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统筹打造“云、数、脑”一体化运行中枢

  1.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城市大脑”公共基础平台。突出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搭建标准化中台体系,建设指挥调度平台,融合相关部门现有业务信息系统,提高市直部门新建系统的集约程度,实现大数据融合、贯通、协同,统一支撑城市管理、公共服务、政府运行、经济发展各领域集约、快速的智慧化迭代升级和智能化决策应用。2020年,完成公共平台基本功能开发,上线2-3项成熟专题应用,初步发挥整合数据资源、辅助科学决策的效益。2021年,完善扩展各项功能,基本满足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2.完善全市统一的云计算中心。深化各级各部门迁移上云,优化全市政务云布局,完善数据灾备体系,打造超算中心,提供高效可靠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能力支撑。2021年,成为国内领先的集成政务云和各类社会化行业云的综合性云计算中心。(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3.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归集数据资源,充实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公共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配合各部门业务需求,搭建主题库、专题库和通用业务库等。积极与省级层面沟通,推进省级数据返还我市,充实我市信息资源基础库,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畴。开展数据资产盘点工作,掌握全市数据资产底数,为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源追踪及数据融合支持。建立“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的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确保共享数据“能用、好用”。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逐步将水、电、气、暖等主要公共服务数据纳入开放范围,对数据共享开放应用质量进行动态监测。融合政府、互联网和社会数据,为“城市大脑”提供数据归集治理、资源目录管理、数据交换共享、数据深度挖掘、关联关系分析,将城市多源数据整合成高价值密度数据资源,支撑上层数据智能应用。10月底前,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超过90%,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超过90%;2021年,部门间信息资源全面共享,公共信息资源全面开放。(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4.探索政务数据社会化融合应用。研究推动政务数据社会化应用的法理支撑、政府监管、定价及安全防护等体系建设,探索搭建大数据开放应用平台,大力吸引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鼓励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应用,打造社会化数据服务和产品,培育形成我市智慧城市和数据产业生态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1.深化数据赋能“一次办好”“流程再造”。依托“城市大脑”,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深化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完成部门自建系统整合。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链办理”,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10月底前,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0%;2020年底前,实现线上预审事项100%、线上直办事项70%以上;2021年,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5%。(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

  2.持续提升“掌上办”“网上办”水平。依托“潍事通”APP,逐步将水、电、气、暖等便民服务,电子证照、不动产查询、违章查询等公共服务以及政务服务网的行政许可服务纳入手机端办理,为市民提供全方位便捷服务,打造潍坊特色的“掌上一窗”。以“中国潍坊”政府门户网站为“网上一窗”的总入口,整合各级政府网站服务资源,推进与“潍事通”“城市大脑”等跨平台资源整合,增强政府网站群服务功能。加强在线协同办公、移动办公、视频会议系统建设。2020年,力争实现70%的行政许可服务手机端办理,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3.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智慧化。聚焦医疗、教育、养老、社保、旅游等重点领域,基于“城市大脑”统一数据整合应用,推动强化数字化、智慧化服务供给,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市互联网医疗中心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智慧健康管理新模式,提高医疗行业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水平。参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10月底前,中心城区医院智慧服务被评为4级以上的医院占比达到50%,“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成“互联网医院”。2021年,中心城区医院智慧服务被评为4级以上的医院占比达到80%。(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整合共享教育数据资源,建成智慧教育云服务体系和教育专题数据库,构建“教育云+智慧校园”的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大数据、5G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与创新,推动智能教育在全息远程互动教学、生动MR课堂、校园智能化管理等领域应用。创新智慧教育惠民形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供便捷、优质的终身学习服务。参照《山东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9-2022)》,10月底前,中心城区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60%。2021年,中心城区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市养老服务信息资源,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品质。将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和所有养老机构、日间照料设施、养老服务组织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通过电子证照应用,深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服务整合。通过大数据交叉比对分析,提高就失业信息收集效率和就业规模统计精度。10月底前,实现3项及以上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提供4种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2021年,实现4项及以上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提供5种及以上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深化智慧旅游、智慧景区建设,搭建全市重点景区客流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推动旅游大数据应用,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利用AR、VR等技术,开发虚拟旅游服务,实现“一部手机游潍坊”,全面提升旅游行业智慧体验水平。2021年,全市4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实现无线网络、电子讲解、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功能全覆盖。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服务能力,全面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式、点单式数字文化服务,有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通过对文化供给、消费大数据进行挖掘分析,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构建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适应的开放兼容、内容丰富、传输快捷、运行高效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三)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通管”

  基于“城市大脑”,整合已有信息系统,统筹各领域应用建设,发挥大数据分析决策支撑作用,优化城市治理体系,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

  1.推进交通出行智能化。整合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交通管理相关数据资源,搭建协同交互的“大交通”综合管理调度平台,推动交通要素全面感知、精细化管控、科学化规划与决策,构建车、路、人等交通要素无缝连接的智能城市交通体系,全面缓解“城市交通病”,提高市民满意度。升级改造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智能监管平台与电子围栏,推动公共自行车与共享单车融合发展。加强公交智能化建设,继续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优化智能信息服务,扩大智能候车亭及电子站牌建设。大力推进自动驾驶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应用,实现智慧出行。10月底前,中心城区实现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60%,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85%,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0%,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6%;2021年,中心城区实现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70%,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90%,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超过75%,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9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2.完善智慧城管体系。完善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健全城市综合性管理数据库,增加渣土车动态监管、智慧园林、智慧环卫、智慧水务、智慧路灯、智慧管线、智慧供热等功能,完善物联传感、智能预测在市容秩序监管、市政管网管理、建筑能耗监控、河道监管、垃圾处理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10月底前,中心城区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80%,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0%,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5%,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达到3个;2021年,中心城区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5%,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超过4个。(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打造数字“平安潍坊”。基于原有智慧安防建设成果,广泛整合布建视频监控、车辆识别、人脸识别等感知设备,深化智能感知与分析技术在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场景的部署应用。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时精准推送灾害信息、处置建议、资源调度方案,形成各方联动机制,强化全方位动态监管和综合分析应用,为构建“平安潍坊”提供全方位的数据支撑。10月底前,实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60%,公共安全视频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7个;2021年,实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100%;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80%,公共安全视频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8个。(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4.完善智慧应急管理体系。依托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整合市应急指挥信息资源,建立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科学决策的数字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公安、消防、交通、城管、自然资源、水利、民政、卫生、气象等多部门的监测、预警、灾情、灾害信息共享,建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的互联互通,提高灾害信息获取、模拟仿真、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通信与保障能力。年底前,初步建成市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核心系统。2021年,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5.推进数字生态环境治理。推广物联网应用,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布局,加强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建设,提高对大气、水、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各类环境要素及污染源全面感知和实时监控能力,推动一体化的环保特色应用。加强环保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关联分析和综合研判,实现环境监管精准化、环境决策科学化。10月底前,中心城区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75%以上,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10公里间距;2021年,中心城区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5公里间距,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覆盖率达到9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

  6.创新建设智慧社区。扩大智慧社区覆盖范围,整合社区居务、社区警务、便民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等,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10月底前,中心城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20%。2021年,中心城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大数据局)

  (四)大力培育数字经济蓬勃发展

  1.推进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数字化向更多更广领域渗透,实现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集成应用。大力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搭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入实施工业企业“上云”行动,推广物联网智能应用,促进制造业向“制造+服务”发展。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数字化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产服务体系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智慧精品旅游、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提升生活智慧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和体验经济,大力培育本地电商企业和平台,创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10月底前,全市企业上云数量达到8000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达到3家,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2021年,全市企业上云数量达到10000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1家,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2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2.加快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发挥数据资源基础作用,推动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等特色产业,超前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新兴产业,巩固发展电声器件、半导体照明等传统优势产业,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链,实现电声器件、半导体照明、VR等产业全球领先。10月底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3%,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8%;202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超过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10%。(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

  3.加强数字经济园区培育。积极争取我市相关园区列入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做好政策支持、培育发展和中期考核等工作,集中打造我市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按照省工作安排,组织好第二批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申报工作,并做好市级第三批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的申报工作。10月底前,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2家;2021年,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4.催热数字经济发展氛围。举办2020智能物联网大会。邀请国家、省有关领导,物联网领域院士、学者、知名企业家、相关媒体等,围绕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和数字经济发展,开展高端研讨交流,同期组织举办智能物联网技术、产品和应用方案等展览。举办大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发掘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创新创业项目,助推我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举办全市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培训班,组织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大数据系统信息化业务骨干参训,不断提升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及大数据队伍的信息化素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5.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根据省数字经济发展指数、统计办法等要求,建立全面反映全市数字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的指标体系,完善对企业、园区、产业的统计分析,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统筹市级数字经济相关专项资金,强化产业聚集、创新发展、人才引育、要素保障,引导相关产业和项目有序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五)优化提升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布局

  1.统筹推进通信网络建设。大幅提高城市骨干网和出口带宽,优化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5G商用部署和应用推广,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与城市公共设施功能集成、建设集约。10月底前,中心城区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到85%,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60%,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65%,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0Mbit/s;2021年,中心城区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到90%,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推动IPv6规模部署。加快推动政务网、互联网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演进升级,全面提高基于IPv6的网络接入能力。2020年,完成政务外网IPv6改造;2021年,实现我市主要商业和媒体网站、县级以上政府网站、中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5G网络及业务等全面支持IPv6。(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

  3.推进“物联潍坊”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物联网络覆盖,提高重点区域网络承载能力。提升“物联潍坊”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继续开展应用试点示范,支撑智慧消防、智慧河长、智慧供热等重点物联网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调度。建立工作领导推进机制,制定工作台账,6月底、10月底调度进展情况。

  (二)试点建设。各责任单位对照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标准,按照工作台账计划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任务目标,迎接省2020年11月份中期检查和2021年底终期验收。

  (三)总结提升。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反馈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梳理形成智慧城市建设领域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由数字潍坊建设专项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市大数据局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推进。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规格,同步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推进措施。各级各部门制定各自任务台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市“一盘棋”。智慧城市重点任务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建立目标任务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实行动态清单式管理,实时监督考核,跟踪问效,确保有效落实。(责任单位:数字潍坊建设专项小组组成成员)

  (二)强化资金保障,创新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保障,统筹用于通用性强的全市公共基础平台建设,实现全市集约化建设,满足各部门需要。充分吸引社会资本、技术力量、运营管理等资源投入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对提供公益性公共服务和为政府提供管理服务的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原则上采取财政投资、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建设。对能够产生经济效益、适于市场化运营、有利于智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着力激发市场活力,破解建设资金瓶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三)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强化安全保障。完善智慧城市建设中项目设计、数据资源、统计分析、安全保障、应用服务、流程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以保障智慧城市安全平稳推进为前提,健全网络和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管理机制,坚持信息安全保障与智慧应用发展并重,坚持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实现智慧城市信息安全总体可控。完善市级信息工程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实现项目规划、建设、数据、运维全环节、全要素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

  (四)突出人才智力支撑,加强宣传推广。设立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机制。持续抓好各级各部门CIO、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支撑智慧城市创新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对接,为智慧潍坊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人才孵化平台。大力宣传推介智慧城市建设最新成果,不断扩大示范效应,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情和意识。鼓励在我市组织召开高规格智慧城市领域专业会议和交流活动,扩大我市智慧城市发展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附件

  潍坊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台账

  序号

  责任单位

  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

  工作计划

  1

  市委政法委

  市公安局

  打造数字“平安潍坊”。广泛整合布建视频监控、车辆识别、人脸识别等感知设备,深化智能感知与分析技术在社会治安、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自然灾害等场景的部署应用。

  10月底前,实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60%,公共安全视频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7个;2021年,实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100%;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公共安全视频图像支撑打击犯罪的贡献率达到80%,公共安全视频服务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个数多于8个。

  1.对全市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进一步摸底排查,摸清底数。6月底前

  2.根据摸排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高清视频升级改造和补点建设。(8月底前)

  3.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联网接入市局联网平台。(10月底前)

  4.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90%以上;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90%(12月底前)

  5.实现城市重点公共区域高清视频监控覆盖率、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均达到100%;城市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2021年)

  2

  市教育局

  整合共享教育数据资源,建成智慧教育云服务体系和教育专题数据库,构建“教育云+智慧校园”的教育教学模式。探索大数据、5G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与创新,推动智能教育在全息远程互动教学、生动MR课堂、校园智能化管理等领域应用。

  参照《山东省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2019-2022)》,10月底前,中心城区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60%。2021年,中心城区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80%。

  1.完成潍坊市教育公共服务智慧云平台方案立项审批6月底前)

  2.完成潍坊市教育公共服务智慧云平台数据中心、开放平台、综合素质评价三个模块建设;(12月底前)

  3.完成心城区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60%;(12月底前)

  4.完成中心城区智慧校园覆盖率达到80%。(2021年12月底前)

  3

  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搭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入实施工业企业“上云”行动,创建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

  10月底前,全市企业上云数量达到8000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达到3家,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15%;2021年,全市企业上云数量达到10000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1家,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20%。

  1.全市上云企业数量 7500家;6月底前)

  2.全市上云企业数量 8000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数量达到38月底前)

  3.全市上云企业数量突破10000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数量1电商交易额占比达到20%。2021年

  4

  加快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链,实现电声器件、半导体照明、VR等产业全球领先。

  10月底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3%,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8%;2021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超过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10%

  1.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达到5%,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达到3%,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8%;(10月底前

  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软件及相关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超过6%,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就业人口占比超过5%,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达到10%。(2021年

  5

  统筹推进通信网络建设。优化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5G商用部署和应用推广。

  10月底前,中心城区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到85%,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60%,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65%,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0Mbit/s;2021年,中心城区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到90%,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

  1.中心城区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到85%,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60%,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65%,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0Mbit/s;(10月底前)

  2.中心城区家庭光纤宽带入户率达到90%,城区重点公共区域5G网络覆盖率达到80%,200Mbit/s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达到70%,移动通信网络平均下载速率达到25Mbit/s。(2021年)

  6

  市民政局

  市住建局

  市大数据局

  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市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将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和所有养老机构、日间照料设施、养老服务组织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2020年,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实现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家庭五级覆盖。将全市所有60岁以上老年人和所有养老机构、日间照料设施、养老服务组织等信息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创新“线上+线下”服务,促进养老资源优化配置,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化服务,实现督查指导“在线化”,管理服务“数据化”,工作部署“可视化”,服务老人“便捷化”。

  1.建成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通过招标委托第三方运营。(6月底前)

  2.将全市所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9月底前)

  3.将全市养老机构、日间照料设施、养老服务组织等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12月底前)

  7

  创新建设智慧社区。扩大智慧社区覆盖范围,整合社区居务、社区警务、便民服务、公益服务和商业服务等,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10月底前,中心城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20%。2021年,中心城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30%。

  1.扩大智慧社区覆盖范围,中心城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20%;(10月底前)

  2.中心城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达到30%。(2021年)

  8

  市人社局

  通过电子证照应用,深化养老保险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服务整合通过大数据交叉比对分析,提高就失业信息收集效率和就业规模统计精度。

  10月底前,实现3项及以上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提供4种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2021年,实现4项及以上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提供5种及以上服务模式畅通就业服务渠道。

  推行“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推行失业登记全国统一服务入口,受理劳动者失业登记申请,全程线上办理;推行“12333”APP,方便群众办理各项人社业务。推行潍坊职业培训网络平台,实现网上职业培训。推行山东公共招聘网潍坊专区、潍坊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为劳动者提供求职就业岗位信息。(6月底前)

  9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气象局

  市住建局

  推进数字生态环境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感知体系建设,加强环保大数据分析应用。

  10月底前,中心城区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75%以上,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10公里间距;2021年,中心城区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点密度小于5公里间距,重点用能建筑节能管理数字化覆盖率达到90%。

  1.完成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规划设计(6月底前)

  2.完成设备布设及运行(8月底前)

  3.中心城区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75%以上;完成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项目总结,准备验收(10月底前)

  4.完成城区气象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及运行(2021年5月)

  5.中心城区空气、水体、噪音等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率加权平均值达到80%。(2021年10月)

  10

  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

  完善现有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健全城市综合性管理数据库

  10月底前,中心城区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80%,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0%,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5%,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达到3个;2021年,中心城区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5%,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超过4个。

  1.中心城区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80%,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0%,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75%,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达到3个。(10月底前)

  2.中心城区智能照明设备安装率达到90%,家庭能源(水电燃气)自动化采集覆盖率达到75%,市政管网管线智能化监测管理率达到85%,实现多网格合一的部门数量超过4个。(2021年)

  11

  市农业农村局

  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环节的集成应用。

 

  1.基本完成物联农机服务云平台软件各模块。下发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和市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的相关通知。(6月底前)

  2.完成微信小程序,部分农机数据导入物联农机服务云平台。完成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现场查看和初审工作。(8月底前)

  3.基本完成农机智能装备安装。(10月底前)

  4.物联农机服务云平台上线试运行。完成全市市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创建的认证工作。(12月底前)

  5.完成物联农机服务云平台验收,进一步扩展平台接入农机数量。(2021年)

  12

  市文旅局

  深化智慧旅游、智慧景区建设,搭建全市重点景区客流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推动旅游大数据应用,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利用AR、VR等技术,开发虚拟旅游服务,实现“一部手机游潍坊”,全面提升旅游行业智慧体验水平。

  2021年,全市4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实现无线网络、电子讲解、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功能全覆盖。提升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服务能力,全面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式、点单式数字文化服务,有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

  1.做好旅游景区在线培训服务,指导全市A级景区通过“景区公益云课堂”和“红色旅游云课堂”等平台加强培训,为景区智慧化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6月底前)

  2.部署山东省精品景区三年行动,结合《行动方案》关于智慧景区的要求,开展全市景区智慧化情况调研,全面掌握全市A级景区智慧化现状。(8月底前)

  3.推进山东省精品景区三年行动,重点指导全市4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扎实抓好智慧景区建设工作。(10月底前)

  4.对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区域监测平台调试测试,进一步完善游客画像分析功能,准备对项目第一阶段进展情况进行验收。(8月底前)

  5.完成全市重点景区客流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搭建工作。(12月底前)

  6.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智慧景区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景区评定、复核等工作,重点督导检查全市4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无线网络、电子讲解、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等方面的功能是否实现。(12月底前)

  7.完成全市重点景区客流监测与指挥调度平台搭建工作。(12月底前)

  8.全市4A级以上收费旅游景区实现无线网络、电子讲解、在线预订和信息推送功能全覆盖。(2021年

  9.根据省文旅厅要求,推进“一部手机游潍坊”工作。(2021年)

  13

  市卫健委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全市互联网医疗中心和“互联网医院”建设,探索智慧健康管理新模式,提高医疗行业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水平。

  参照《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236号),10月底前,中心城区医院智慧服务被评为4级以上的医院占比达到50%,“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建成“互联网医院”。2021年,中心城区医院智慧服务被评为4级以上的医院占比达到80%。

  1.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数据汇总;筹备全市互联网医疗中心场所建设(6月底前)

  2.组织中心城区二级以上医院按《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要求完善医院系统建设;医学影像云和电子健康卡诊疗服务平台等平台入驻全市互联网医疗中心展示;积极推进二甲以上医院申办“互联网医院”(8月底前)

  3.组织中心城区二级以上医院按照4级标准参加国家卫健委组织的2020年度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工作(9月底前)

  4.所有二甲以上医院完成“互联网医院”申办;所有已部署平台全部入驻全市互联网医疗中心(12月底前)

  5.中心城区二级以上医院智慧服务4级以上占比超过80%(2021年)

  14

  市应急局

  完善智慧应急管理体系。建成全市公共安全应急响应和指挥决策一体化平台,建成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全面实现防灾减灾救灾大数据体系和应急指挥体系的互联互通。

  年底前,初步建成市级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核心系统。2021年,城市应急指挥系统完成的应急指挥事件率达到80%。

  初步建成市级核心系统,通过“领导驾驶舱”为市领导提供统一的信息汇聚和态势展现,通过分灾种的“专题应用系统”和“联动与应用服务平台”实现与部门的协同应对和横向联动;通过“联动与应用服务平台”与县级上下联动,并为县区提供共性功能的分级应用。(12月底前)

  15

  市行政审批局

  市大数据局

  深化数据赋能“一次办好”“流程再造”。依托“城市大脑”,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深化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应用,完成部门自建系统整合。开展“数聚赋能”专项行动,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链办理”。

  10月底前,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0%;2020年底前,实现线上预审事项100%、线上直办事项70%以上;2021年,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超过85%。

  1.建立线上办理事项动态管理目录。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局各业务科室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重新梳理、逐一论证,分类提出线上预审、线上直办事项名单,建立线上办理事项动态管理目录。(2020年6月底)

  2.固化线上服务流程。根据线上审批工作需求,明确各办理环节责任人、办理时限,固化线上服务流程。(2020年7月底)

  3.提升完善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山东政务服务网·潍坊”功能,按照“应上尽上、全程上线”的原则,将事项申请、受理、审核、办结、出件、寄递以及查询投诉纳入全程线上公开、线上监管。(2020年8月底)

  4.加强运行管理。强化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深化办事咨询、投诉评价、反馈建议等系统功能,做好线上政务服务工作保障。建立亮灯管理制度,倒逼线上服务效能全面提升。(2020年10月底

  16

  市医保局

  通过电子证照应用,深化医疗保险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服务整合。

  10月底前,实现医保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等2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

  实现医保关系转移、异地就医结算等2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事项。(10月底前

  17

  市大数据局

  市工信局

  打造具有潍坊特色的“城市大脑”公共基础平台搭建标准化中台体系,建设指挥调度平台,融合相关部门现有业务信息系统,提高市直部门新建系统的集约程度。

  2020年,完成公共平台基本功能开发,上线2-3项成熟专题应用,初步发挥整合数据资源、辅助科学决策的效益。2021年,完善扩展各项功能,基本满足应用需求。

  1.开展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制定试点建设任务书研究适合我市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的“城市大脑”建设内容和运作模式。6月底前

  2.形成“城市大脑”项目建设方案,对接公安、城管、人社等部门,梳理数据资源和业务需求,进行“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招标。8月底前

  3.配合完成省试点中期考核工作,组织好第二批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工作;开展公共基础软件平台基本功能开发和相关中台建设工作。11月底前

  4.完善经济运行辅助决策分析专题应用,上线2-3项成熟专题应用,初步发挥整合数据资源、辅助科学决策的效益。(12月底前

  18

  完善全市统一的云计算中心。深化各级各部门迁移上云,优化全市政务云布局,完善数据灾备体系,打造超算中心。

  2021年,成为国内领先的集成政务云和各类社会化行业云的综合性云计算中心。

  1.启用市联通分中心,基于各分中心功能定位,优化、调整各分中心业务部署;(7月底前)

  2.推进实施教育、医保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梳理全市协同办公等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备份需求;(9月底前)

  3.配合建立全省云灾备体系,完成全市协同办公平台等3个重要信息系统试点灾备应用。(11月底前)

  4.根据全省政务云梯次服务新格局,提升市级政务云服务层级,强化云服务能力。(2021年)

  19

  建设城市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归集数据资源,充实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公共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开展数据资产盘点工作,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融合政府、互联网和社会数据。

  10月底前,信息资源部门间共享率超过90%,公共信息资源社会开放率超过90%;2021年,部门间信息资源全面共享,公共信息资源全面开放。

  1.法人单位库、电子证照库实现归集,社会关切、需求强烈的公共信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数据深度开放。(6月底前)

  2.推动人口库基础数据动态归集。(9月底前

  3.开展数据资产盘点工作,形成全市数据资产清单(10月底前)

  4.扩大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开放逐步推动将水、电等主要公共服务数据纳入开放范围。(12月底前)

  20

  探索政务数据社会化融合应用。研究推动政务数据社会化应用的法理支撑、政府监管、定价及安全防护等体系建设,探索搭建大数据开放应用平台。

  培育形成我市智慧城市和数据产业生态圈

  探索政务数据社会化融合应用,探索搭建大数据开放应用平台,培育形成我市智慧城市和数据产业生态圈(2021年)

  21

  持续提升“掌上办”“网上办”水平。打造潍坊特色的“掌上一窗”,以“中国潍坊”政府门户网站为“网上一窗”的总入口,整合各级政府网站服务资源,推进与“潍事通”“城市大脑”等跨平台资源整合,加强在线协同办公、移动办公、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2020年,力争实现70%的行政许可服务手机端办理,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

  1.完成潍坊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升级改版工作,打通与政务服务网的用户和数据通道。(6月底前)

  2.全面完成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与“潍事通”的技术对接工作。(8月底前)

  3.完成“潍事通”缴费功能开发,对接水电气暖等便民缴费服务应用。(10月底前)

  4.完成70%政务服务网行政许可事项在“潍事通”查询、办理。(12月底前)

  5.积极推进“潍事通”与政府网站群、“城市大脑”等系统的深度结合,拓展和延伸服务领域。(2021年)

  22

  加强数字经济园区培育。组织好第二批省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申报工作,并做好市级第三批数字经济园区试点的申报工作。

  10月底前,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2家;2021年,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数量达到3家及以上。

  1.完成2018、2019年度市级数字经济园区复核。(5月底前)

  2.完成省第二批、市第三批数字经济园区申报工作。(5月底前)

  3.评选认定市第三批数字经济园区。(6月底前)

  4.指导省级、市级数字经济园区加快5G、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12月底前)

  23

  催热数字经济发展氛围。举办2020智能物联网大会、大数据应用创新创业大赛、全市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培训班。

 

  1.根据市领导意见,举办2020智能物联网大会。(10月底前)

  2.组织有关园区、企业参加省数字经济优秀案例大赛。(11月底前)

  3.组织举办我市第三届大数据应用双创大赛。(12月底前)

  4.联合浙江大学等组织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培训。(12月底前)

  24

  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建立全面反映全市数字经济运行和发展情况的指标体系,出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

 

  1.制定出台《潍坊市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7月底前)

  2.会同市统计局,研究确定行业统计目录,加强行业经济运行监测。(12月底前)

  25

  推动IPv6规模部署。加快推动政务网、互联网向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演进升级,全面提高基于IPv6的网络接入能力。

  2020年,完成政务外网IPv6改造;2021年,实现我市主要商业和媒体网站、县级以上政府网站、中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5G网络及业务等全面支持IPv6。

  1.完善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市级边界和区县核心路由器IPv6对接技术方案,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核心层IPv6部署。(6月底前)

  2.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8月底前)

  3.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汇聚层IPv6部署,完成市政府各部门网站IPV6改造。(10月底前)

  4.完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层设备IPv6部署,市直各接入单位具备IPv6接入能力;完成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12月底前)

  26

  推进“物联潍坊”建设。

  优化全市物联网络覆盖,提高重点区域网络承载能力。提升“物联潍坊”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继续开展应用试点示范,支撑智慧消防、智慧河长、智慧供热等重点物联网应用。

  1.开展前期物联潍坊试点项目复核及2020年度物联潍坊试点项目申报。(5月底前)

  2.评选认定2020年度物联潍坊试点项目。(6月底前)

  3.支撑智慧消防、智慧农业、梯联网等6个以上物联网应用开展。(12月底前)

  27

  市交警支队

  市交通局

  市城管局

  推进交通出行智能化。搭建协同交互的“大交通”综合管理调度平台,升级改造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智能监管平台与电子围栏,加强公交智能化建设,继续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与视频监控系统,推进自动驾驶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应用。

  10月底前,中心城区实现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60%,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85%,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达到70%,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8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6%;2021年,中心城区实现交通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比例达到70%,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达到90%,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超过75%,公共汽电车来车实时预报率达到90%,公交电子站牌覆盖率达到10%。

  1.中心城区电子警察监控点覆盖率已达到91%;

  2.将争取市财政资金支持,争取完成2021年监控覆盖率100%的目标;

  3.建设城区交通信号优化“绿波工程”。目前,项目尚未立项,资金未落实,争取8月份进入招投标阶段。9月份启动项目建设,预计2020年底建设完成。实现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信号机的智能配时。

  4.按照支队城区交通信号优化“绿波工程”项目计划组织推进实施。